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三夏”农机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机作业现场,重点针对拖拉机、收割机、变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及武清区南蔡村镇政府农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武清区南蔡村镇集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宣传工作。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市农业农村委在蓟州区杨津庄镇大堼上村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执法人员重点在蓟州区人民西路与外环西路交口、津围公路与仓桑公路交口、102国道与津围公路交口、102国道与宝平公路交口等事故易发点位进行农机安全专项检查。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领导对天津市宝坻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和专题督导,调研组一行先后现场考察了农垦康嘉年出栏12万头育肥猪楼房养猪项目、渤海农业小站稻育秧项目和天食小站稻“收储+”基地建设项目。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引领带动作用
按照《市农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农委〔2017〕20号)精神,现对拟认定的2018年新增农民教育培训培训机构
2018年9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改)(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市农委副主任李金田列席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提升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按照《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现对2019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第一批)立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2月11日—2019年2月15日。
天津市农村中心以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为初衷,以农户销售农产品为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助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晨辉科技集团作为市农村中心的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基地,拥有活体及农产品冷链物流优势。
天津市海蜇捕捞专项执法行动开启,今年天津市海蜇开捕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9日,共发放21张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畜禽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天津市畜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组织修订了《天津市畜禽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