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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五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2026-08-31 15:10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玲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并公布第五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上海市崇明区红运食府饭店对所售食材作虚假宣传案。该局在抽样检验中发现,当事人所售“香蜜鹅肝”菜品,实际是将预制鸭肝虚假宣传为鹅肝对外销售。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行政处罚。本案警示:食材 “挂羊头卖狗肉”,是网络餐饮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网络餐饮经营者应当恪守诚信底线,杜绝以假充真、虚假宣传。本案的查处对不法商户形成惩戒警示,推动线上餐饮从 “看得见” 向 “信得过” 转变,切实守护群众外卖消费合法权益。

上海大于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作为原料案。该局抽样检验发现,当事人使用铝残留量超标的预包装海蜇原料制售”海蜇头“菜品。当事人行为违反《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行政处罚。

本案警示:长期摄入铝超标食品会造成慢性食物中毒。网络餐饮经营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原料进货查验关口,杜绝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工菜品。本案的查处警示网络餐饮经营者要强化源头管控,绷紧食材安全弦,严守食材安全底线,共同筑牢群众就餐安全防线。

上海市崇明区加七禧餐饮店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食品等案。该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开设网络店铺销售咖啡饮品,在接到消费者订单后,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代为加工制作;此外还存在使用过期调味料加工食品、安排无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材采购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等多项违法情形。上述行为违反《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该局在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一并作出行政处罚。本案警示:本案属于网络餐饮多项违法行为叠加的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网络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本案的查处明确网络餐饮经营底线,提醒网络餐饮经营者不得借委托加工规避责任,必须严格落实人员、食材全链条管理,切实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执法。同时呼吁网络餐饮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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