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鑫悦 记者 张阳阳)为持续规范辖区市场计量秩序,重拳整治 “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8 月 10 日,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盛乐镇组织开展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专项计量检定行动。

本次专项检定采取 “集中检定 + 上门服务” 模式,执法人员联合计量检定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集贸市场、商超、沿街经营门店,对商户正在使用的电子计价秤逐台开展计量性能检测与误差校准。现场严格依据计量检定规程,重点核验计价秤计量准确度,排查私自改装、加装作弊装置等违规情形。截至行动开展,共完成 46 台电子计价秤检定工作。针对检定合格器具,工作人员现场粘贴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同步建立 “一秤一档” 管理台账;检定不合格计价秤,依法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使用,并督促及时维修或更换。

检定现场,工作人员同步面向广大经营商户宣讲电子计价秤全新计量技术规范,做好政策解读引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相关规定,两项新规将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8 日、2027 年 1 月 8 日正式实施。新规增设多项数字化管控要求,推行 “开壳锁机、授权解锁” 防作弊机制,赋予每台计价秤唯一身份编码,落实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齐全有效的 “三码一封” 管理,实现计价秤生产、使用、维修、检定全流程溯源监管。
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各经营主体时间节点要求:2027 年 1 月 8 日起,市场在用电子计价秤必须达到新规技术标准;当前检定合格的旧式电子秤可正常使用至 2027 年 1 月 7 日,到期后不达标的计价秤一律停止使用,网联电子计价秤使用期限可延至 2030 年 1 月 8 日。同时督促商户合理规划采购更换计划,防止集中换秤对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下一步,和林县市场监管局将紧扣 2027 年 1 月 8 日重要时限节点,持续强化计量领域监管,常态化开展电子计价秤监督抽查与督导 “回头看”。对销售、使用不符合新标准电子计价秤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置,以严格监管守住计量公平底线,营造诚信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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