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朱颖 朱旭海 记者李黎)近日,扬中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全部履职上岗。
据悉,《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11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为积极推动《规定》的落实,扬中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传达,监管人员通过微信群推送《规定》全文,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第一时间培训,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线上培训,宣贯新规要求;第一时间指导,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讲解,督促指导其落实具体要求。
目前,扬中市的食品生产企业,除依规定任命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还建立并执行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化解内在风险隐患,确保企业守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全力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