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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宣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2024-07-06 15:58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采编中心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冯琼)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正式实施当天,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南宁市消费者协会、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来到客流集中的南宁东站,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据了解,《条例》的施行,构建起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共同治理体系,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消费维权职责、消协组织公益职责,完善了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和消费争议解决体系,统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支持经营者依法经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同形成了“一法一条例”框架体系,进一步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根基。

活动现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候车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和宣传点,从《条例》的内容和亮点展开宣传,重点向旅客介绍《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细化和补充,讲解关于直播间消费、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的新规,明确了消费索赔的规范行为,并发放宣传资料。旅客纷纷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条例》的实施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相信消费环境会越来越好。

今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系统的消费维权能力;组织开展《条例》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