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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发布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行为告诫书

2024-04-11 17:09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采编中心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陈瑷 记者程伯全 梁计)为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行为,积极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甘孜州市场监管局就规范全州酒类生产经营行为发布了提醒告诫书。

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液态法白酒或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制售假冒伪劣白酒或非食品原料生产酒类,切实保证所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

严格规范标签标识。要严格按标准规定标注白酒标识,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在产品标签标识、包装或宣传中严禁使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或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的行为。

严格规范广告宣传。应当坚持广告宣传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严禁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酒类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识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经营者难以辨别酒类购买者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查验其身份证件。

甘孜州市场监管局希望酒类生产销售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如有酒类生产经营主体违反以上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