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陈惠英 记者朱定荣)2023年,福州市大力推进治理“餐桌污染”,积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并深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面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治理“餐桌污染”方面,福州市重点对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和加工食品等五类产品进行抽检,合格率高于省级指标要求,食品安全“创城”工作也顺利通过省级初评。全市共查处食品类行政案件2701件,罚没款2870万元;成功破获各类涉嫌食品犯罪案件68起,其中省厅挂牌督办案件11起;令人欣慰的是,全市未发生一般级别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整体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福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开展食品安全攻坚行动,连续23年将治理“餐桌污染”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力抓实食品安全这一民生工程。
在责任落实方面,福州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领导带头包保食品生产企业,推动各级包保干部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现分层分级包保。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管理,推动各级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全市还加强了基础夯实工作,实施“工业提振”专项行动计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食品产业集聚发展。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本地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食品工业绿色化发展,引领提升本地农业生产能力和水平。此外,加强资金保障,扶持项目进行“农+超”升级改造。
福州市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展现了高效的组织协调和全面的监管措施,为市民营造了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为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坚守食品安全监管的防线,福州市持续强调“人民至上”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预防为主原则,不断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致力于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严管农业源头。福州市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监测产地土壤中的重金属污染情况。截至2023年年底,已完成近50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的现场排查,安全利用耕地达4.35万亩,严格管控类耕地1199.85亩,全面完成省级任务。此外,还开展了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建立了重点风险品种监管名录库,加大对养殖品种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上市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严控生产源头。福州市制定了重点食品“一品一策”风险防控清单,对食品生产环节中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排查,及时督促整改。同时,推动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试点,促进企业通过体系认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规范发展,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涵盖多个品种。
严把流通关口。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信息追溯和自查制度,严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福州市在食品安全治理领域持续探索创新,不断推动治理能力的有效提升。面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众多、风险复杂的挑战,福州市坚持创新工作理念、机制和手段,提升问题发现和解决能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创新主体责任监管机制。福州市出台了《福州餐饮连锁企业总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通过实行“六统一”管理,着力解决餐饮连锁企业总部主体责任不清、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105家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已报备2823家门店信息,取得显著成效,被评选为“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
创新网络餐饮监管机制。福州市出台了全国首部外卖领域政府规章《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推进后厨AI智能巡检建设,构建网络餐饮监管新模式。通过AI轮巡预警推送等措施,取得显著成效,被评选为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
创新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福州市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全程综合监管系统,规范信用档案,开展联合约束,严惩企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取得积极成效。
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福州市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备案管理,实行源头赋码、贴码销售,并将重点食品品种纳入追溯管理,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福州市在食品安全领域持续发力,通过多种举措营造了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监测检验覆盖面扩大、食品安全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通过公开征集抽检项目、群众参与等方式,保障民生食品安全。同时,通过各种媒体载体开展广泛宣传,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商超。
未来,福州市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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