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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2024-06-06 08:54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采编中心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李黎)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统一部署,自2023年12月起,江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苏省食药安办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全省1400万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

全省统筹推进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精心动员部署。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须臾不能放松。2023年12月22日,江苏省召开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盯目标、精准施策,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举措、迅速的行动,敢于动真碰硬,把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联合开展培训。为扎实推进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今年1月下旬,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全省学校食品安全视频培训会议,通报前期专项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就风险防控与管理水平提升进行解读与讲解,并对做好寒假期间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及时工作调度。2月20日,江苏省食药安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月度调度会。会议通报全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求各地针对前期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工作调度,综合施策,提升监管效能。会议还对春季校园食品安全进行部署。3月27日,江苏省召开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二次月度调度会。会议要求各地对照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风险排查,务求取得实效,健全涉学校食品安全企业台账,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4月28日,江苏省召开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三次月度调度会。会议要求各地切实抓紧抓实专项行动的“冲刺阶段”,加强督查整改,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加强学校大宗食材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强化制度建设。针对学校食堂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省食药安办、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落实“八项举措”,抓住“八个关键点”。针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认真落实8项举措,规范洗消管理,严防消毒剂残留以及微生物超标等问题。

南京:五个“聚焦”保持高压态势

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南京市强化“五个聚焦”,推出系列实际措施,持续保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聚焦完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建立校(园)长、食品安全“双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团队的提级管理体系。学校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承包经营单位同时配备食品安全员。

聚焦风险隐患排查。市级主要针对职业技术类院校、职高、特殊学校等开展“四不两直”抽查,各区对辖区所有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结合穿透式检查工作要点,找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找准问题原因、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回访检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提升,推进从源头上发现并解决问题。

聚焦有害生物防治。利用寒假期间,由监管部门协调、指导学校标准化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全覆盖,对承包经营单位进行“鼠患”等漏洞隐患全面排查。

聚焦智慧化监管。接通校园食堂摄像头至监管部门,做到随时提醒、随时监督、随时固证,规范校园食品安全行为。鼓楼区试点推行“明厨亮灶2.0”模式,实现AI抓拍、后台提示等功能。高淳区打造“互联网+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运用AI智能抓拍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学校食堂进行远程监管。

聚焦食安共治。持续开展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与多所高校签订高校大学生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合作协议,积极优化校园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开展家校联合,不断提升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及行为素养。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实效。

无锡:首创学校食材统一配送

无锡市于2019年率全国之先打造学校食材统一配送体系,现为全市719所学校的77.6万名师生提供食材配供,通过推进阳光采购、阳光检测、阳光溯源、阳光厨房一体化治理,有力地夯实了校园食品安全根基。

阳光采购。公开招标食材主辅材料,遴选出一批优质供应商,制定增补退出和奖惩机制,实现食材安全保供。高质量建成3个“净菜”加工基地和一个中转配送点,配置冷链车244辆,有效保障食材集中采购配送。

阳光检测。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指导配供单位在加工基地建成食材快检实验室,高标准配备食品快检仪器,统一培训快检实验人员。监督企业对采购的生鲜食材批批检测、预包装食品严格索证查验,检测查验合格方可进入配送流程。在3个加工基地派驻多名专业人员,对配供企业快检操作、进货查验、阳性处置等关键环节,实施“零距离”技术支持和业务监督。定期开展法定抽检,根据季节给予食材风险提示清单。

阳光溯源。配送企业运用食材采购配送阳光管理系统,冷链配送车辆全部安装北斗导航并实时监控。以“送货单+二维码”取代索证索票资料,便于学校工作人员读取并比对检测报告等食材详细信息。发现问题食品,第一时间精准锁定问题食材流向和分布,及时发布警示,实施有效控制。

阳光厨房。全市1140家学校食堂100%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定期组织家长、教师、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实地参观检查。

徐州:以训促责筑牢监管基础

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视频培训会,围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类人”“三件事”“三本账”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堂风险隐患和重点问题清单、“家校协同”“接诉即办”等社会共治探索、应急处置和典型案例分析五个方面进行解读。

市食安办组织召开全市包保责任工作视频培训会,全面解读包保现场督导五步法——“看现场、查资料、问人员、做记录、双反馈”。全市2000余名包保干部参加了现场线上集中培训,对未能到场参加培训的干部全部发放培训录像和课件,从而实现全市包保干部培训基本全覆盖。

徐州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全市校园食品安全观摩培训,各县区专班成员单位实地观摩了以校外供餐企业、中小学和高职院校为代表的三类示范单位,学习了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智慧化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方面的经验,促进了相互学习、交流和提升。

常州:社会共治促进综合治理

常州市综合运用“阳光餐饮”“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市监蓝·常安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直播,提升家长、社会各界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的参与度。引导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

落实“两个责任”全覆盖。目前全市898家学校食堂、9家校外供餐单位均落实了包保干部,开展全覆盖督导。落实学校、学校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各自主体责任,明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落实和完善“三件事”“三本账”为抓手,开展全面自查,制定风险隐患清单。

强化各类主体风险隐患排查。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承包企业、校园内外食品经营者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开展三类主体排查,摸清底数,完善学校食堂档案。按照食品经营监督检查要点,开展全项目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常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动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常州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固化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

苏州:创新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苏州市积极创新,运用智慧化手段,推进师生联防共管,及时把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在基层、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升级智慧监管。对240多家学校后厨、餐饮档口安装AI抓拍探头,对后厨操作和鼠患风险等8大类违规行为进行动态捕捉和主动预警。预警信息、隐患整改同步推送到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包保干部及相关部门。系统运行以来,累计抓拍各类违规行为985条,抓拍问题发现率下降40%。

师生联防共管。聘用勤工俭学的学生作为食安助理员,协助开展餐饮档口和后厨的“日管控”工作。建成校园食品安全“快检室”,由学生食安助理员定期对档口使用的食品原材料开展检验。定期开展优质档口评比,促进学生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高效处置隐患。优化校内食堂问题反馈机制,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苏州丝绸中专开通线上“食安投诉”功能,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学校建立食品安全“退一补三”奖励机制,苏州大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及舆情应急处置方案》,做到“投诉当场办、舆论不出校、舆情不上网”。

此外,吴江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2024年4月起开展为期8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沉浸式”监管行动。监管干部“沉浸式”融入学校食堂“全时段”食品经营过程,开展“驻点式”监管和“全方位”现场指导,实现“结果监管”向“过程监管”转变。

连云港:靶向发力强化日常监管

连云港市聚焦整治重点,靶向发力,从风险隐患排查、智慧监管、校园快检、直采配送等方面强化日常监管。

排查风险隐患。灌云县市场监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部分食堂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进货查验台账不规范、“三防”设施有缺失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学校食堂立即整改。

实行智慧监管。连云区在所有学校食堂安装智慧监控设备,运用AI技术实现信息数据即时传输智慧监管中心,在线抓取视频及违规现场照片,并向当事人推送违规信息,责令改正。3次预警仍不改正的,系统自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实现电子送达。责令改正情况同时传送给区域网格管理人员,实现线上监控提醒和线下督促整改双向发力,实现“不见面监管”。

加强校园快检。海州区充分发挥学院专业优势,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遴选相关专业老师和学生志愿者,不定期对食堂原材料进行快检,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强化直采监管。赣榆区加强“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监管工作,对全区37家“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食品安全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组织全员培训、网络交流、现场指导。开展网上巡查,对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限期责令整改。

盐城:八方共治建立“八查机制”

盐城市建立“八查机制”,凝聚多方合力,推进学校、市场监管、教育、卫健、代表委员、学生家长、新闻媒体、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治理,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督促主体自查。督促学校签订承诺书,组织全市1088家学校食堂对照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清单和有害生物风险管控检查表开展逐项自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推进穿透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后厨环境不卫生、“三防”设施不完备等突出问题,开展穿透式检查。

运用在线抽查。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基础上,全市各地投入302.6万元升级智慧化防控设施,实施“AI+”隐患治理。

狠抓靶向追查。科学制定抽检方案,加大抽检频次,集中组织开展“你点我检”活动。专项行动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校园食品专项抽检1254次,对抽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

组织部门联查。聚焦问题多发单位、隐患易发部位,组织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形成部门共治共管态势。

实施研判评查。围绕检查结果、抽检数据,组织市场监管、教育、卫健等部门和问题突出单位进行风险会商,分析问题,研判风险,落实解决措施。

凝聚合力助查。开展代表委员食安督、学生家长食安评、新闻媒体食安行系列活动,激发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的热情,共同排查可能存在的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开展纪监督查。邀请市场监管、教育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市级抽查的时机,对各地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开展联合问效督查。

扬州:建立学校食堂管理体系

1月11日,扬州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扬州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5章22条,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机制,包括落实目标责任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推动信息公开制、实行准入和退出制;第三章日常管理,包括常公开、常分类、常整理、常清洁、常检查、常育人和常安全共7个方面内容;第四章检查考核,主要包括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学校自查和学校对供应商的检查评价要求;第5章附则。

《管理办法》要求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以及校外集中供餐单位监控视频统一接入扬州市食品安全公众服务平台,实现食材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并规定:“学校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对进货食材批批查验,规范操作流程,落实溯源机制。”

此外,扬州市食安办还制定印发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试行)》,内容包括主体资质、信息公示、健康管理、场所设施与布局、过程控制、资料管理、应急处置、违禁食品共8类21个风险点162条管控措施等,供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学校食堂及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参考。

镇江:探索食品安全闭环管理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江苏大学开展以《PDCA全流程闭环食品安全管理方法研究》为主要内容的课题研究,即通过P(Plan)计划阶段、D(Do)执行阶段、C(Check)检查阶段、A(Act)处理阶段,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全流程控制,做到全渠道反馈零遗漏。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在经开区心湖高级中学打造了食堂“智慧管理驾驶舱项目”,通过智能预警管理、AI抓拍等先进技术,为全市学校食堂探索智慧化管理提供了有效示范,进一步提升全市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打造“即诉即办小屋”。在江苏大学首创校园食品安全“即诉即办小屋”,为学校食堂提供处理投诉、诉求分析、科普宣传的“一站式”服务,打造能在校园里“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枫桥经验”。

宿迁:立法规范校园食堂管理

2月1日,《宿迁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是江苏省首部专门针对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的地方立法,也是宿迁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性成果。

该《办法》统一校园食堂建设要求。明确校园食堂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新建、改建和扩建校园食堂,市场监管部门对与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有关的选址、流程布局和功能分区等进行提前指导。

《办法》规范了校园食堂日常管理,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水果除外)、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宿迁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实行食材阳光采购制度”。宿迁市政府建立校园食堂阳光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平台实行统一审核、线上采购、阳光配送、全程监控的运营机制。

此外,《办法》还厘清了部门职责。教育部门是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和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