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1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围绕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产业开发培育出台系列扶持举措,持续夯实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发展根基。
答复中明确,绿色食品原料供应地,是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为基础,严格依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持续为食品加工、养殖企业供给优质安全原料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区域。
针对原料供应地提质建设,农业农村部将定向加大黑龙江省扶持力度,加快当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防控技术落地推广。面向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常态化开展专业技术指导与实操培训,依托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搭建原料专属展示专区,搭建常态化产销对接合作平台。同时引导原料基地通过保底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元模式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稳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据介绍,绿色食品是农业农村部门深耕三十余年打造的国家级农业公共品牌,也是国内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核心渠道。历经多年建设,我国绿色食品标准、认证、监管、推广四大体系日趋完备,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总量超8.8万个,品类覆盖米面油、果蔬茶、肉蛋奶等近150大类、千余个品种,基本覆盖群众日常消费主要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体系成熟完善。
“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部对黑龙江省脱贫县申报绿色食品的经营主体实行认证费用减免,组织开展绿色食品专题培训累计1100余人次。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支持黑龙江因地制宜发展绿色食品产业,集成适配区域特色的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完善全链条生产管控标准,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持续提升产品品质与品牌影响力,整建制推进绿色食品全产业链建设,不断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面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与市场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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