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开封豫天香食品有限公司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12-19 | 生效日期 | 2025-12-19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Q/KYS 0001 S-2025 方便湿面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方便湿面制品的分类、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方便湿面制品:炒面用面条、热干面、拉条用面条、凉面用面条、牛筋面中的一种,搭配或不搭配外购料包【调味粉包(固态复合调味料)、调味酱包(半固态复合调味料)、调味汁包(液态复合调味料)、调味油包、辣椒油包、芝麻油包、芝麻酱包、脱水蔬菜包、酱腌菜包、熟制坚果籽类仁包、食醋包、方便菜肴包、豆制品包、面筋包中的一种或几种】,经过组合或不组合、包装加工而成的方便湿面制品。
1.1 炒面用面条:以小麦粉、水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食用小麦淀粉、食用木薯淀粉、食用盐、碳酸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乳酸钠、黄原胶、栀子黄、柠檬酸、乳酸、L-苹果酸、DL-苹果酸钠、冰乙酸(又名冰醋酸)、复配水分保持剂(以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三钠、焦磷酸二氢二钠、磷酸二氢钙、磷酸氢钙、磷酸三钙中的两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碳酸钠、食用玉米淀粉、食用盐、食用葡萄糖中的一种或几种制成)、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和面、熟化(醒面)、压延、分切、蒸制、冷却、淋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菜籽油中的一种)或不淋油、复蒸、冷却、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即食或非即食炒面用面条。
1.2 热干面、拉条用面条:以小麦粉、水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食用盐、碳酸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乳酸钠、黄原胶、栀子黄、柠檬酸、乳酸、L-苹果酸、DL-苹果酸钠、冰乙酸(又名冰醋酸)、复配水分保持剂(以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三钠、焦磷酸二氢二钠、磷酸二氢钙、磷酸氢钙、磷酸三钙中的两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碳酸钠、食用玉米淀粉、食用盐、食用葡萄糖中的一种或几种制成)、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和面、熟化(醒面)、压延、分切、煮制、冷却、淋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菜籽油中的一种)或不淋油、蒸制、冷却、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即食或非即食热干面、拉条用面条。
1.3 凉面用面条:以小麦粉、水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食用盐、碳酸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乳酸钠、黄原胶、栀子黄、柠檬酸、乳酸、L-苹果酸、DL-苹果酸钠、冰乙酸(又名冰醋酸)、复配水分保持剂(以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三钠、焦磷酸二氢二钠、磷酸二氢钙、磷酸氢钙、磷酸三钙中的两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碳酸钠、食用玉米淀粉、食用盐、食用葡萄糖中的一种或几种制成)、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和面、熟化(醒面)、压延、分切、煮制、冷却、淋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菜籽油中的一种)或不淋油、蒸制、冷却、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即食或非即食凉面用面条。
1.4 牛筋面:以小麦粉、水为主要原料,加入荞麦粉、黑米粉、紫米粉、玉米粉、小米粉、高粱粉、山药粉、食用盐、碳酸钠、黄原胶、栀子黄、柠檬酸、乳酸、L-苹果酸、DL-苹果酸钠、冰乙酸(又名 冰醋酸)、复配水分保持剂(以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磷酸 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三钠、焦磷酸二氢二钠、磷酸二氢钙、磷酸氢钙、磷酸三钙中的两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碳酸钠、食用玉米淀粉、食用盐、食用葡萄糖中的一种或几种制成)、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和面、挤压成型、分切、泡水、拌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菜 籽油中的一种)、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即食或非即食牛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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