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黑龙江鹿茗宋福鹿产品有限公司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12-22 | 生效日期 | 2025-12-22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Q/HLMF 0001 S-2025 鹿副产品配制酒
本标准规定了鹿副产品配制酒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及标志和包装等 有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白酒和(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水为辅料,加或不加鹿心血(人工养殖梅花鹿)、 鹿茸血(人工养殖梅花鹿)、鹿血(人工养殖梅花鹿)、鹿鞭(人工养殖梅花鹿)、去骨鹿尾(人工养 殖梅花鹿)、鹿筋(人工养殖梅花鹿)、黄酒、枸杞、大枣、人参(五年及五年以下人工种植)、白砂 糖,经预处理(辅料)、配料、混合、过滤、澄清、加或不加辅料实物、灌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鹿副产 品配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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