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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释义》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释义》的通知 (认秘函 〔2026〕29号)

发布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认秘函 〔2026〕29号
发布日期 2026-06-16 生效日期 2026-06-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释义》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释义》的通知

认秘函 〔2026〕29号


各认证机构:

为进一步压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质量认证公信力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发布了《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26年第9号)。

为了帮助各方准确理解2项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内涵和要求,国家认监委组织编写了有关释义(附件1、2),请加强学培训并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国家认监委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各方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

电子邮件:tixichu01@samr.gov.cn

附件: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释义.pdf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释义.pdf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6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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