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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备案工作有关要求

发布单位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7-17 生效日期 2026-07-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一、精减备案内容,保留关键指标和试验方案等,不再要求提供工作意义和目的、国内外研究进展等资料。备案材料的要求、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二、对已报备的转化体新增地点及续申请,仅提供新增试验地点相关资料即可。

三、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在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反馈意见。

四、备案办理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备案清单将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申报单位和相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五、压实各方责任,申报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签署中间试验监管承诺书(附件2),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本区域内中间试验事中事后监管。农业农村部将对违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农业科研失信档案。

六、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010-59198124

附件: 

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备案材料的要求、内容和格式.docx

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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