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11-07 | 生效日期 | 2025-11-07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规范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畅通屠宰、运输、市场等环节动物产品监管信息,实现全链条信息化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21号)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5〕8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德阳、宜宾、泸州、巴中等4市先行开展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产品)试点,11月21日起,在全省逐步推行。为确保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平稳过渡,过渡期间纸质证与电子证将并行使用,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6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实行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无纸化,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检疫证明。
公众可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动物检疫证明公共查询服务端口https://ykzx-dsj.cadc.net.cn:18040/”“四川智慧动监官网https://www.scahi.org.cn/”“四川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等查询动物检疫证明(产品)信息。
特此公告。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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