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文号 | 吉环规字〔2026〕2号 |
| 发布日期 | 2026-05-29 | 生效日期 | 2026-05-29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碳普惠方法学管理办法》《吉林省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吉林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的通知
吉环规字〔2026〕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快完善吉林省碳普惠管理制度,保障碳普惠体系健康平稳运行,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依据《吉林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吉环规字〔2026〕1号),我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碳普惠方法学管理办法》《吉林省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及《吉林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
《吉林省碳普惠方法学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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