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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2026〕51号)

发布单位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文号 闽农综〔2026〕51号
发布日期 2026-04-27 生效日期 2026-04-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2026〕51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闽政办〔2017〕90号)和《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绿〔2017〕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我省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粮油、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评选认定“2026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026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2017、2020、2023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主体可自愿申请复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及品牌应符合《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新申报品牌主体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1套(格式见附件1、2),其中说明性文字要求准确、精炼,佐证材料要真实、有效,封面、承诺书及佐证材料均要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复评材料内容及格式由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以明确。

(二)评定程序

根据全省各优势特色产业特点,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了2026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推荐名额(附件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推荐名额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2026年7月15日前,将新申报品牌主体的申报材料、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5)纸质件及电子文档对口报送至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复评情况一并报备(附件6)。省级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初评,并于8月15日前将初评结果报送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定委员会。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定委员会根据初评情况,评选确定品牌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联系人:肖伟;联系电话:0591-87878202;邮箱:fjnypp@126.com。

省林业局:

改革发展处;联系人:伍清亮;联系电话: 0591-88608099;邮箱:lytcyc@126.com。

省海洋与渔业局:

渔业与质量监督处;联系人:黄春芳;联系电话:18759902467;邮箱:fjfqs@163.com。

附件:1.2026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docx

2.2026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申报书.docx

3.2026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4.2026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名额分配表.docx

5.2026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6.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复评情况备案表.docx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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