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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决定 (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发布单位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发布日期 2026-08-06 生效日期 2026-08-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26年6月30日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7月23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附件:

1(公告)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决定.docx

2(批准决定)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决定.docx

3(决定文本)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决定.doc

4(说明)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决定.doc

5(202607修订)文本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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