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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闽环规〔2026〕1号)

发布单位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8-12 生效日期 2026-08-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闽环规〔2026〕1号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治统一,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经过清理,废止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延长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闽环规20261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FJ00202-4000-2026-001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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