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8-12 | 生效日期 | 2026-08-12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闽环规〔2026〕1号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治统一,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经过清理,废止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延长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闽环规20261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声明】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属原始发布机构,本站仅为信息展示平台。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与技术交流使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不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等作任何担保,因使用本站资料引发的任何风险、损失或争议,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继续访问或下载即表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若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