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生效日期 | 2020-05-01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SN/T 1626-2019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洛硝哒唑、二甲硝咪唑、塞克硝唑残留量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法
SN/T 1626-2019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洛硝哒唑、二甲硝咪唑、塞克硝唑残留量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法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肉及肉制品中甲硝唑、羟基甲硝唑(甲硝唑代谢物)、洛硝哒唑、二甲硝咪唑、1-甲基2羟甲基5硝基咪唑(洛硝哒唑与二甲硝味唑的共同代谢物,简写为HMMNI)、替硝唑、奥硝唑、塞克硝唑8种硝基咪唑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鸡肉、猪肉、牛肉、香肠、罐头、酱牛肉中甲硝唑、羟基甲硝唑、洛硝哒唑、二甲硝咪唑、HMMNI、替硝唑、奥硝唑、塞克硝唑8种硝基咪唑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本标准于2020-05-01代替SN/T 1626-2005 进出口肉及肉制品中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罗硝唑、二甲硝咪唑、塞克硝唑残留量测定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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