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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XBZ 0003 S-2021 禽类可食用副产品制品

发布单位 江苏邦泽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10 生效日期 2021-10-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标准介绍

Q/WXBZ 0003 S-2021 禽类可食用副产品制品

Q/WXBZ 0003 S-2021 禽类可食用副产品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禽类可食用副产品制品(调味品)的产品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禽类可食用副产品(经绞碎,过滤)、酵母、食用盐、白砂糖、食用酒精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味精、麦芽糊精,加水调配,发酵,过滤,加热浓缩至膏状,制粉(高温喷雾干燥)或不制粉,包装制成的非即食禽类可食用副产品制品(调味品,以下简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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