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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 (津农委规〔2025〕2号)

发布单位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农委规〔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10-29 生效日期 2025-10-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30-10-29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为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动物饲养场等场所选址动物防疫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津农委规〔2020〕7号)同时废止。

2025年10月29日

(联系人:李争;联系电话:022-63083641)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docx

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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