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补充格式范本的通知 (冀市监办〔2025〕123号)

发布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冀市监办〔2025〕123号
发布日期 2025-12-10 生效日期 2025-12-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要求,省局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予以完善,包括调整现有文书1类、新增文书4类(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各市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有关处室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按照要求规范使用相关文书。对使用行政处罚文书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随时向省局反馈。

联系人:李笑楠   联系电话:0311-67568242

附件:  

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使用指南.docx

2.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及使用指南.doc

3.责令改正复查意见报告及使用指南.docx

4.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法制审核表及使用指南.doc

5.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说明表及使用指南.doc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声明】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属原始发布机构,本站仅为信息展示平台。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与技术交流使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不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等作任何担保,因使用本站资料引发的任何风险、损失或争议,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继续访问或下载即表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若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