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能源局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12-12 | 生效日期 | 2025-12-12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计划规划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一批零碳园区,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地市按照《建设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建设意愿强、基础条件好的园区申报第一批省级零碳园区,相关推荐材料于12月25日(星期四)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同步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能源局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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