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生效日期 | 2025-07-06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城市大气温室气体(CO2、CH4、N2O)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等43项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标准文本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内蒙古标准文献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查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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