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生效日期 | 2022-06-01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SN/T 2231-2021 出口食品中呋虫胺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本标准代替SN/T 2231-2008 进出口食品中呋虫胺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SN/T 2231-2021 出口食品中呋虫胺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食品中呋虫胺及其代谢物1-甲基-3-(四氢-3-呋喃甲基)脲和1-甲基-3-(四氢-3- 呋喃甲基)二氢胍残留量检测和确证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小麦、大米、玉米、花生、大葱、圆葱、大头菜、青刀豆、菠菜、紫苏叶、马铃薯、芋头、胡萝 卜、苹果、鸡肉、猪肉、马哈鱼、鲅鱼、牛奶中呋虫胺及其代谢物1-甲基-3-(四氢-3-呋喃甲基)脲和1-甲基- 3-(四氢-3-呋喃甲基)二氢胍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本标准代替SN/T 2231-2008 进出口食品中呋虫胺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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