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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征求《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20 生效日期 2025-10-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为强化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能力,我局组织对2005年公布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和2008年公布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要求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7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10-59192800

邮    箱:xmsyjyzc@agri.gov.cn

附件:《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pdf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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