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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我省大学校园食品安全的建议 (豫市监建议字〔2025〕18号)

发布单位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豫市监建议字〔2025〕18号
发布日期 2025-10-28 生效日期 2025-10-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议案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黄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大学校园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大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深入学研究,认为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作为主办单位,我局会同省教育厅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始终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联合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连续6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紧盯春秋季开学、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重点环节,部署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陆续出台《河南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河南省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河南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南》《河南省学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指南》《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智慧食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等多个指导性文件,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持续大力推进“明厨亮灶”“6S”管理、“豫食考核APP”、食品安全你我同查等社会共治举措;联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通过持续整治和整改规范,全省学校食品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一)关于对高校食堂发展经费支持情况。2021年以来,省教育厅从部门专项中安排资金1000余万元,支持公办高校改善食堂条件。2011年,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中,明确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学校食堂建筑设施由学校提供,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不计提折旧,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水电气按照民用价格执行以及落实好对学生食堂税收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措施,主要目的是减轻校内食堂承包企业的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从而让利于学生,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的稳定和质量的提升。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保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明显低于校外同类餐饮价格,保证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还能提高学生对食堂的满意度,维护校园的稳定和谐。同时,这些优惠政策也有助于吸引优质企业参与高校学生食堂的运营,提升学生食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高校学生食堂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高校债务风险化解。为妥善有序化解省属高校债务风险,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我省印发了《河南省省属高校债务风险化解总体方案》,于2022年启动了省属高校债务化解工作,截至2024年底,存量债务规模大幅度降低,省属高校债务风险得到显著缓释。

(三)关于高校食堂食材采购。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多次联合发文,督促大学食堂加强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严格执行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按要求索取进货查验证明文件,确保货、票相符;强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定期公示食材采购情况,并建立使用电子台账。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搞地方保护和“小循环”。这一要求是为了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按照该文件规定,无法建立供应商准入、评估、退出机制。同时,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高校作为采购主体,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根据“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高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参照政府采购要求执行,由高校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

(四)关于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一是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每月对接教育厅等部门会商全省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互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对策。针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和舆情形势特点,积极与教育、卫健等部门共同分析情况,对照各自职责任务,深入研究问题,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强化抽检结果运用。省市场监管局定期(每两月或每季度)向省教育厅通报一次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协助做好告知提示及相关情况会商对接。三是每年围绕春、秋季开学季等重点时期,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为重点,深入县乡和农村开展多轮次的全覆盖联合飞行检查、暗访检查和调研督导,及时反馈检查情况,督促各地举一反三进行整改,有效督促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双落实。

二、下一步落实代表建议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加强我省大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省教育厅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鼓励同一或相邻区域高校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等方式遴选食品原材料供应商,搭建管理平台,建立科学合理的动态遴选标准和机制,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和食材采购环节安全风险。

二是持续巩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与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开展会商,通报校园食品安全抽检等问题,分析研判风险隐患,研究工作措施。指导各地联合教育等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并适时开展省级多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多方协同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97号)和《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98号)宣贯和培训力度,指导各地强化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提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履职、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从原料采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操作管控、到餐用具清洁消毒等全链条强化日常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保障食品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2025年6月17日

豫市监建议字(2025)18号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9号建议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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