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普洱市齐福茶叶有限公司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2-12-25 | 生效日期 | 2022-12-30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Q/PQF 0003 S-2022 茶膏 茶粉
本标准规定了普洱茶膏、茶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普洱茶、红茶、绿茶、白茶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茉莉花、菊花、三七花、三七叶茎、桂花、荷叶、玫瑰花(重瓣红玫瑰)、橘皮、余甘子、糯米香叶、玛卡粉、人参(人工种植五年及以下)、黄精干品,经提取、过滤、浓缩、成型(或不成型)、粉碎(或不粉碎)、包装等工艺制成。
【声明】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属原始发布机构,本站仅为信息展示平台。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与技术交流使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不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等作任何担保,因使用本站资料引发的任何风险、损失或争议,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继续访问或下载即表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若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