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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对《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裁量权基准(2025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27 生效日期 2025-11-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版)》的实施情况,我局对涉及的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事项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订,已形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裁量权基准(2025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修改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sxmsyjzfc@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政策法规处(邮编250014),请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畜牧兽医行政裁量权基准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

附件:

1.山东省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版征求意见稿).xlsx

2.山东省畜牧兽医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5版征求意见稿).xlsx

3.山东省畜牧兽医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2025版征求意见稿).xlsx

4.山东省畜牧兽医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2025版征求意见稿).xlsx

5.山东省畜牧兽医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2025版征求意见稿).xlsx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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