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
《办法》共二十二条,重点围绕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主要涉及健全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组织体系、明确 “一户一证”工作导向、提供 “互联网+明厨亮灶”规范建设的支撑、推广食安封签在网络餐饮服务中的使用、扩大电子证照在入网资质审查中的场景应用、增加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关于反食品浪费的规定、提高入网食品经营者责任履行能力等方面。
制定《办法》的必要性。一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交易以法律形式作了规范,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法律义务。《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进一步补充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管要求。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适应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再细化补充相关具体措施,有必要制定《办法》。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需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贯彻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全面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因此,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三是与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发展规模相适应需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不断发展,网络餐饮服务模式也得到快速增长。目前,上海市从事网络餐饮外卖的餐饮服务单位6万余家,占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总数的60%以上,每天餐饮外卖食品服务可达300万单,全市网络食品交易市场规模总体较大。为了顺应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更加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网络用餐的食品安全,有必要制定一部与超大城市网络餐饮服务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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