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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规范食安风险抽检核查处置工作

2026-08-04 09:29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采编中心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邱柏 康金来 记者程伯全)为规范风险抽检核查处置工作,解决长期以来基层普遍认为风险抽检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导致其无法发挥“治病救人”作用的问题,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历时半年,研究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抽检分级分类核查处置工作方案》,明确食品安全风险抽检分级分类核查处置要求。

据悉,该局将风险抽检结果分为四类进行分级处置。明确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或法律法规类属于第一类,属地县(区)市场监管局应及时启动执法调查程序,快速阻断风险、查办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惩戒,并对同一批次或相邻批次产品同步启动执法抽检,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对于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及时将问题报告及相关线索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第二类属于特定人群食品风险类,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并依法实施召回。同时,组织专家或技术机构研判风险严重程度,尤其是对婴幼儿生长发育、特定人群健康状况的潜在影响。即使风险物质在标准中缺失或未实施,也应基于风险预防原则进行评估。

第三类属于参照标准风险类,以指导企业合规生产经营、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问题线索报告进行风险研判。对于参考同类或相关食品基质标准进行风险研判的(风险确定性较高、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暂停生产经营、下架封存,并限期完成自查整改。

第四类则属于风险待评估类,以积累科学数据、开展溯源分析、支撑风险评估与标准制定修订为目标,启动线索核查程序,原则上不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或处罚。

下一步,宜宾市将依托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对风险抽检问题实行全链条闭环管理,确保新工作机制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让监管更精准、群众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