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上海既是个超大城市,也是个食品输入型城市。要做好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找准新时代新征程输入型超大城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治理工作定位,坚定全面深化食用农产品治理、提升食用农产品安全水平的决心,探索适用输入型超大城市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守护路径。
输入型超大城市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面临挑战
食用农产品既是居民日常饮食的主要食材,也是各类食品生产加工的主要原材料,其安全事关国计民生。结合安全现状看,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8.4%,其中,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7.24%,具体到豇豆、生姜、鳊鱼、黄鳝、鲫鱼这五类重点监管品种,监督抽检合格率只有86.29%。由此可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然成为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痛难点。结合社会背景看,食品安全作为底线问题,关注度高、與情燃点低,再叠加自媒体等传播效应,不是问题的可能成为问题,小问题可能成为大问题,一有事情就会出现在舆论的风口浪尖。结合城市特点看,上海作为一个拥有2400万常住人口的超大城市,是世界观察中国的窗口,可以说任何一个“点上”的问题都可能给“面上”的食品安全埋下隐患。上海食用农产品总消费量年均2600万吨,其中80%的食用农产品由兄弟省市供应,由于涉及的品种多、环节多、链条长、流通渠道复杂,存在源头管控难等问题,食用农产品监管任务复杂且艰巨。
攻坚克难,精耕输入型超大城市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
自2021年起,上海市聚焦食用农产品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连续两年深入推进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截至2022年年底,上海市市场销售的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4类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为99.12%,较整治前上升了5.55个百分点;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7.38%,较整治前专项抽检上升2.56个百分点,呈整体稳步上升态势。
以具体品种为整治对象,在食用农产品领域,上海属于先行先试,在工作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上海市以标准化思维引领,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七个突出”的经验做法(即“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风险管控”“突出源头治理”“突出销账治理”“突出供给优化”“突出科技支撑”“突出长效治理”),综合施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该项工作荣获第五届中国(上海)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在创新治理上获得广泛好评。
守正创新,继续深化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
保障食品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保障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经过两年的探索实践,上海市在食用农产品治理方面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但要从根本上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安全治理,可以说困难重重,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我们没有停止前进的步伐。
出台动态清单管理制度。为了推动阶段整治向长效治理转变,上海市固化、优化综合治理工作的好做法,于2023年3月出台《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实施动态清单管理,将风险较高、问题较多的食用农产品列入《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行动态监管、综合治理。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就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开展跨部门动态清单式综合治理的系统性工作制度,聚焦风险较高的食用农产品,强化部门协同,整合监管资源,开展综合治理。根据《办法》规定,《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对列入《清单》的食用农产品实行重点监管。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上一年度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5%或者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或者引发敏感、重大、特别重大等舆情事件的食用农产品品种,原则上应纳入《清单》,与年度重点工作同步编制、同步推进、同步检查。2023年起至今,上海市列入《清单》的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品种是豇豆、生姜、鳊鱼、黄鳝、鲫鱼等五类。
新品种新打法。市食药安办牵头上海海洋大学等专业力量针对市售豇豆、生姜农药残留安全状况和市售黄鳝、鲫鱼、鳊鱼兽药残留安全状况进行研究,形成报告,为靶向精准治理提供专业依据。一是研究“一品种一方案”。结合不同品种问题多发的环节、时间周期、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研究“一品种一方案”,出台更具针对性的监管措施,针对具体品种强化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发布重点项目快速检测目录。二是深化“一批发市场/生鲜平台一方案”。针对市场占比大、风险较高的批发市场、生鲜销售平台(含前置仓),收集分析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监督抽检、主要来源产地等信息,深化“一批发市场/生鲜平台一方案”,督促履行进沪食用农产品信息登记、进场查验、入场检测等义务,落实市场、平台管理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实施“一高风险主体一方案”。指导各区形成重点监管主体名录。对列入重点监管主体名录的主体,实施入户指导,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督促其建立健全供应商评价制度,形成“一高风险主体一方案”。
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信息公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在上海市食品安全网增设“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公示”栏目和“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红黑名单”栏目,加强种植养殖环节和市场销售环节不合格信息公示,对连续多年均被抽检但问题发现率为0的企业进行公示。二是压实各方责任,“面上”发动和“点上”出力相结合。明确市区两级职责分工,实际部门结合具体品种,提出条线整治工作目标、治理思路和工作要求;各区监管部门聚焦辖区个性问题,提出明确的工作举措;市区两级食药安办针对重难点问题,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合作。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入推进之年,也是食用农产品治理工作克服困难再谱新章的一年。后续,我们将继续坚持系统治理,遵循源头管控、风险管理、长效治理的原则,从制度建设、机制完善、供给优化、科技支撑、全程控制、信息追溯、科普宣传等方面协同发力、产管并重。(作者系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张露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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