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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完善中国式食品安全风险现代化治理体系

2024-07-23 16:41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采编中心

作为一个饮食文化源远流长的国家,很久以前,我国就有“民以食为天”的认知,具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追求。可是不曾想到,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至21世纪的头十年,在磅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滚滚进程中,由于历史累积等复杂的原因,人们却仍要为食品安全问题操心劳神,食品安全成为中国最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虽然党和政府历来重视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而且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也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由于非常复杂的原因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面包是民生,面包更是政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食品安全问题早已超出了单纯的技术层面,必须从政治、经济、社会大局的高度来寻求破解之道;要实现食品安全的长治久安,也必须从更高的层面、更长远的时间跨度、更广阔的空间范围来思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坚定不移地将食品安全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规划部署,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之中,正是基于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在我们党治国理政中的基本定位这一大逻辑,并由此科学、全面地展开具有基础性、前瞻性、全局性意义的“四梁八柱”性质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与改革。经过10多年以来的持续改革,中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党中央全会在党的历史上均具有重要的标识意义,这固然缘由党章所赋予的地位,同时又因为它所作出决定的内容具有战略性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舌尖上的安全”,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2013年2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2013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开启了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由此成为党的十八大后实施的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改革。

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在这次全会上,中央把作为“重大的民生问题”和“重大的政治问题”的食品安全纳入了国家公共安全体系,并提出了食品安全体制机制的改革任务,要求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同时,要求“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2014年10月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三个地方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一是要求“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要求“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三是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

201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中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全会在党和国家的历史上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建设“健康中国”、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决策,将建设“健康中国”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融为一体,实现了“食品安全战略”和“健康中国”建设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上的高度统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这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明确了食品安全战略的定位、路径和目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就是把食品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是指路径,严密高效指的是监管,社会共治指的是市场机制和社会参与;“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则提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总目标,如何评判食品安全,战略有没有成功,到底目标是什么,落脚点和出发点是让人民吃得放心,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迅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转化为国家意志。2016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监测覆盖面,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加快完善食品监管制度,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纲要》绘制的“十三五”期间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宏伟蓝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充分展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前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重申,“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再次鲜明地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追求和政治担当,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2018年3月,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成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志着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新阶段。由此,食品安全监管由最初的事后消费环节,转向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面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这是第一部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的党内法规,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党内法规层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长效机制。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为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提供目标指向和基本遵循,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加强违法惩戒”等一系列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的公共安全性质,把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理的范畴,上升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高度,丰富了食品安全的内涵,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目标与任务。

2020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板块进行专门部署。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

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站在历史新起点,基于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在我们党治国理政中的基本定位,对推进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在中国食品安全这个涉及人口如此之多、对国计民生影响力如此之巨、治理难度如此之大的领域,进行一场全面深远的变革,并在10多年的时间里,实现食品安全状况跃升到崭新的高度。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连续7年保持97%以上。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样品合格率为97.27%,近六成食品大类品种抽检合格率超过99%,居民消费量大的粮油肉蛋奶五大类食品抽检合格率连续走高;根据“经济学人”智库于2022年12月发布的《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中国GFSI综合得分为74.2,在113个被评估国家中位居第25位,相比于2021年的第34位,上升9位次……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14亿中国人开拓创新的现实观照。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国式食品安全风险现代化治理体系,必将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中期成果,20&ZD117,作者系江南大学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吴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