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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新规来了!(下)

2026-01-07 09:42来源:河北市场监管 编辑:夏思睿

凉菜摊要不要办证?网上卖货有啥新规矩?一不小心违规了,会面临什么?《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下集解读,为您揭晓答案。

《条例》首先为各类“三小”划出了明确的经营“禁区”:

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新食品原料、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饮料、糖果制品(传统工艺、具有地方特色的除外)、罐头等产品,不得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小餐饮不得经营生食类动物性水产品、自制冷加工糕点、以生鲜乳为原料的自制饮品等食品。

小摊点不得销售散装白酒、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食类动物性水产品等食品,也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

所有“三小”都严禁使用非法添加物、病死禽畜肉类、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等16类违法行为。

如果“三小”想上网做生意,《条例》也立了新规:想做餐饮外卖,必须先有实体店并取得登记证。鼓励小餐饮通过网络直播后厨加工过程,让顾客看得明白、吃得放心。鼓励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网络平台发现“三小”违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

倘若不小心触碰红线,法律责任清晰分明:《条例》细化区分了不同违法行为并设定相应处罚,体现过罚相当原则。比如,加大了对无证摊贩等的处罚力度,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同时,降低了被吊销许可证和取消备案卡的经营者禁业规定的年限。一旦被吊销登记证,经营者3年内不得再从事小作坊、小餐饮;被取消备案卡,1年内不得再经营小摊点。

《条例》不仅是“严管”,更有“厚爱”与服务: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口一百米范围内禁止小摊点经营。支持“三小”改进工艺、创建品牌,传统、特色食品生产技艺可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监管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引导,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总之,《条例》力求用严谨的规则守护安全底线,以包容的服务滋养市井生机,让熟悉的烟火气更暖心、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