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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药安全促进会推动鲜做肉粒肠产业规范化 相关团体标准顺利通过立项审查

2026-05-20 11:18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强

为规范鲜做肉粒肠产业发展,填补行业标准空白,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推动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2026年4月27日,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组织召开团体标准立项审查会,对上海春不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起草的《鲜做肉粒肠阳光工坊建设及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开展技术审查。会议由促进会副会长兼食安工委主任委员、国标委专家王华主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科学家李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首席专家刘文、中国标准出版社副编审史玉杰、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谭新政、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李春扬、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副总工郭文萍等行业专家,以及起草单位代表、企业技术负责人、促进会食安工委标准化工作成员等参加会议,郭素娟、李国强担任记录人,参会人员名单详见文末。

据悉,本次审查会严格遵循《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促进会年度标准工作计划开展。会前,专家组已对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预审,会上,上海春不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起草组代表就标准立项背景、编制思路、核心内容等进行了详细汇报,专家组围绕申报内容开展质询与深入讨论,形成一致审查意见。

当前,鲜做肉粒肠消费需求旺盛,在社区、商超、农贸市场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已成为居民日常肉肠消费的新选择。该品类以新鲜肉料、颗粒质感、现场制作、冷链销售为核心特点,与传统预包装灌肠形成明显区别。但与此同时,行业也面临诸多乱象,肉品质量要求和比例不统一、肉粒大小无规范、保鲜期管控不严、添加剂使用不透明、生产卫生要求模糊等问题突出,缺乏针对性质量标准,严重制约了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专家组在审查中明确,原《鲜做肉粒肠阳光工坊建设及管理规范》名称中“阳光工坊”宣传色彩较浓,不宜作为技术标准正式表述,要求调整为更具技术属性的用语;同时,该标准涵盖产品质量、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界定不够清晰,要求按系列标准分部分编制发布,将标准定位优化为《鲜做肉粒肠加工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突出对产品品质与食品安全的核心管控要求。

关于系列标准的核心技术内容,专家组明确了具体要求:质量标准适用范围界定为以鲜肉或冷却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切丁、腌制、灌装、鲜制工艺制成,0-4℃冷链储存、保质期≤7天的即食或非即食肉粒肠;核心技术要点包括原料要求(明确肉品新鲜度、肥瘦比例≥8:2、肉粒直径0.5-1.0cm及辅料合规性)、感官指标(色泽、气味、组织状态、口感)、理化要求(明确不使用添加剂),同时重点规范数字化、可视化、公开公示、原料溯源等内容,其他方面严格遵循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专家组一致认为,调整名称后的《鲜做肉粒肠加工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立项依据充分、内容科学合理,契合鲜做肉粒肠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具有较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能够有效规范行业秩序、保障产品新鲜安全,助力肉制品产业提质升级,同意该标准立项。

本次立项审查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国鲜做肉制品加工新业态的标准化建设迈出坚实一步。促进会将持续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组织专家、企业及行业力量,指导上海春不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抓紧推进标准编制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标准科学、严谨、可操作。下一步,该标准将由王华同志牵头,按照会议确定的立项方向和技术要求,开展实地调研、实验验证及草案编制工作,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共同推动鲜做肉粒肠行业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参会人员名单:

一、参会专家

李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科学家

刘文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首席科学家、研究员、国标委专家

谭新政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国标委专家

史玉杰 中国标准出版社副编审、国标委专家

王华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副会长、国标委专家

郭文萍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副总工

李春扬 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谭余庆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研究员

二、起草组(单位)参会人员

李彬 上海春不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钱值亚 上海春不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三、促进会参会人员

苗增彦 促进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郭素娟 促进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

李国强 促进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委员会安全总监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