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郭敏 张华清)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直播电商“划红线、立规矩”,新规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

1月16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规定》。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孙会川在发布会上介绍,《规定》共33条,旨在针对当前直播间内虚假宣传、售卖过期食品、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等乱象,构建覆盖全链条、责任清晰的监管框架。
孙会川表示,近年来,食品成为电商直播带货的主打商品之一,为消费者拓展了选购食品的新渠道。但与此同时,在大大小小的直播间里,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乱象也是层出不穷,有的消费者称之为“主播一张嘴,啥话都敢吹”。
还有一些直播间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肆意夸大食品功效,甚至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些老年消费者为了保健,被一些无良主播忽悠,从直播间买回了一堆“不吃不甘心、吃了更闹心”的“问题食品”,当他们想要退货维权时,还处处碰壁,也让广大消费者叫苦不迭。
以上这些现象,暴露出了网络平台入网审核缺位、管理手段不足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也发现,对于网售食品的监管,存在相关主体责任界定模糊、监管措施针对性不足等问题,现有制度规定难以实现全链条的有效监管。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针对食品直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专门组织起草了这个《规定》,并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建议,于2025年8月至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保《规定》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贴合行业实际。
孙会川介绍,《规定》核心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适用的范围。《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了监管的范畴。从直播平台到直播间,再到主播和MCN机构,都必须按照这个《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旦出了问题,该是谁的责任,谁就得负责,谁都别想逃避责任。
二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平台要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措施,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规定》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在网售食品领域的“责任田”。不管你平台的“田”里种的是“草”还是“稻谷”,平台都得管,都得负责。
三是区分不同主体责任。针对不同直播形式的特点,《规定》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需要公示许可信息、查验供货资质,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做食品的”如果开直播,必须要有相应资质;“纯带货的”,必须要加强选品把关。
四是细化禁止性要求。《规定》明确了13类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规范直播宣传行为,严禁虚假宣传和混淆食品类型等行为。给直播带货列出了一张“直播禁售食品的负面清单”。
五是强化监管措施。《规定》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到日常的监管和年度抽检计划中,明确技术监测记录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
六是完善了消费者的保护。《规定》要求平台必须开通便捷投诉举报功能,及时处置消费者的诉求。市场监管部门在对直播带货监管和执法的时候,就有了更多的抓手和依据,消费者维权也有了更多的底气。
新闻发布会由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主持。参加发布会的还有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司长司光、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法规司副司长王丹、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姚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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