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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十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2026-09-17 15:30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玲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为推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提升网络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上海市徐汇区市监督管理局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打虚假宣传、信息公示不真实、经营环境不达标、人员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公布第二十期典型案例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以案示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上海三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徐汇第一分公司虚假宣传案。2026年4月,该局接市民举报,反映辖区餐饮单位“Baps Burger&Bistro”销售的鹅肝汉堡实际使用鸭肝,存在虚假宣传。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位于瑞平路230号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美团、淘宝闪购平台对外销售“招牌肥肝澳洲牛肉尊享堡”,商品详情页标有“香煎e肝”“牛肉、面包、鹅肝”等字样。经核查,相关汉堡产品实际使用食品原料为鸭肥肝,与宣传内容不一致。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因当事人已涉嫌构成犯罪,该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徐汇分局进一步调查处理。本案警示,当前部分网红餐饮商家利用消费者对高端食材的消费偏好,宣传使用鹅肝等高价值原料,实际却以鸭肥肝替代,利用食材价差牟取利益。本案的查处对餐饮领域虚构食材的虚假宣传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警示餐饮经营者严格恪守诚信经营底线,确保宣传内容与实际用料完全相符,不得利用高端食材噱头误导消费者。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倒逼行业落实主体责任,助力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有序的餐饮消费环境。

上海市徐汇区叶琴饮食店擅自变更布局案。2026年7月,该局接消费者举报,反映“七口辣一人食火锅(上海南站店)”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该局执法人员随即对沪闵路9018号-2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查见当事人擅自将蒸饭车从热厨区移至就餐区使用。当事人上述变更未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其经营场所布局与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审核批准的布局不一致,存在擅自变更布局行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警告行政处罚。本案警示,餐饮店在申办许可时,厨房设施设备的布局及操作流程是审核的重点内容。本案当事人擅自将热厨区的蒸饭车移至就餐区域,改变了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存在引发食品安全事件风险。在此提醒餐饮从业者,经营须合规,细节莫大意,切勿因一时便利触碰食品安全红线。

上海邑米拾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案。2026年8月,该局接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枫林路某餐饮店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随即对枫林路16-22号2层、3层的“枫林小厨”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后厨内待用的盘子、碗等餐具饮具未按规范清洗消毒,直接供顾客盛放直接入口食品。案发后,当事人立即整改,对全员进行培训,要求员工将清洗过的餐具经消毒柜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本案是餐饮单位忽视餐饮具消毒的典型案例。本案警示,餐饮具消毒是直接入口食品安全的重要防线,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放松基本操作规范要求。本案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当场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以执法刚性纠治“重经营、轻消杀”陋习,引导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守牢放心碗筷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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