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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十三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2026-10-15 15:40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玲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为推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提升网络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打虚假宣传、信息公示不真实、经营环境不达标、人员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公布第二十三期典型案例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以案示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上海市徐汇区连生餐厅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2026年5月,该局接市民举报,反映当事人连生餐厅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项目销售牛肉凉拌面。执法人员随即对位于日晖二村73号-6室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以“穆味牛肉面”为店招,从事餐饮服务业务,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现场查见当事人在热食类食品操作区加工冷食类食品牛肉凉拌面,并通过线上线下对外销售。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整改,停止制售冷食类食品并提交整改报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罚款行政处罚。案例警示,本案当事人持有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却擅自超范围制售冷食类食品牛肉凉拌面,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此案警示所有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即合规红线,“有证”不等于“什么都能卖”,入网经营更非法外之地。如确需增加经营项目,应提前申请变更,切勿心存侥幸。

上海市徐汇区建雄餐饮店未按食品存储条件贮存原材料案。2026年5月,该局接举报线索,对天钥桥路93号蘑菇空间无堂食外卖聚集区开展检查,发现3A-2-K室档口“台湾手抓饼”后厨原材料区域放置20瓶荣义冷面酱。该冷面酱标签要求储存条件为冷藏或冷冻保存,但当事人建雄餐饮店实际为常温保存。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警告行政处罚。案例警示,食品原料的贮存条件直接关系食品质量安全。本案中,当事人未按照标签要求的贮存条件存放食品原料,擅自将需冷藏或冷冻保存的原料常温存放,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此案警示各类餐饮单位,食品原料贮存须严格对照标签要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从贮存环节把好食品安全关。

上海玉菊贸易商行未定期维护设施设备案。2026年9月,该局接市民举报至襄阳南路316号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以“VVTEA”在外卖平台上线经营,其后厨餐具的消毒柜未正常启用,导致餐具未消毒,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案例警示,本案中,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指导并重,针对当事人消毒柜使用不规范、餐具消毒流程缺失等问题,现场开展合规指导,既督促经营者规范餐具清洗消毒操作流程,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也进一步压实了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了其守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守住了市民餐饮消费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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