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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起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2026-10-16 16:45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柒燕嫦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蒙定福 崔小利)为严厉打击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以督促广大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以案为鉴,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一:上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母婴店通过微信私域渠道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情简介:防城港市上思县市场监管局依托互联网广告监测云平台线索核查发现,辖区某母婴店工作人员在个人朋友圈,对在售“馨佳尔幼儿配方羊奶粉”进行图文宣传,擅自标注“自护力、舒适力、吸收力、脑动力、眼视力、骨骼力”六大功效卖点,并使用“顶级研发、领先配方”等绝对化用语。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宣传内容的事实及科学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第二十八条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上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的查处,既精准惩戒了某一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也对网络食品销售行业起到了全面警示和规范作用,有力推动线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紧盯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问题,严厉打击食品广告夸大功效、混淆食品与药品属性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牢网络食品安全底线,维护线上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身体健康权益。

案例二:东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商行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法广告案

案情简介:东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核查发现,辖区某商行在其淘宝店铺销售洋蓟茶,并在商品页面标注“越南洋蓟茶清热排毒护肝……”等广告信息。该商行销售的洋蓟茶为普通产品,却使用“清热排毒护肝”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表述,变相暗示产品具备疾病调理功效,误导消费者选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东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普通食品借助网络平台虚假宣传、宣称疾病调理功效的典型违法案件,利用消费者追求养生保健的心理,混淆普通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的边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网络经营并非法外之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夸大宣传、虚假营销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经营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