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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十四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2026-10-23 16:13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玲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为推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提升网络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打虚假宣传、信息公示不真实、经营环境不达标、人员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公布第二十四期典型案例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以案示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上海市徐汇区翔宥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2026年4月,该局接市民投诉反映在外卖平台订购当事人翔宥餐饮店餐食用餐后出现不适。执法人员随即对位于中山西路1919号1幢1层103室的“刘文祥麻辣烫(中山西路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餐饮店员工李某正在打包食品,但未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经进一步调查,该员工为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且当事人此前因同类违法行为已被该局立案处罚,认定当事人属拒不改正情形。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且存在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罚款行政处罚。案例警示,食品安全无小事,健康证是从业底线。本案当事人管理疏忽,店内员工未取得健康证明即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且该店此前因同类违法行为已被立案处罚仍拒不改正,最终被依法查处。警示所有食品经营者:莫把健康证当“小事”,屡教不改必受严惩。守法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上海禾霓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案。2026年5月,该局执法人员对天钥桥路323号无堂食外卖聚集区吉客联盟开展现场检查,查见聚集区内4F-10室店铺“米得东北大饭包小吃集合店”经营场所内未标明员工物品存放区,员工开封后的饮品与待打包的食品混放在后厨食品架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第11.2.5“从业人员个人用品应集中存放,存放位置应不影响食品安全”规定。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十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警告行政处罚。案例警示,本案属于网络餐饮后厨管理不规范典型案例,反映出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缺位,日常后厨自查、原料储存管理存在漏洞。上述隐患易引发后厨食品交叉污染,威胁消费者饮食健康。此案警示网络餐饮经营者不能只看重线上经营效益,更应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卫生规范,强化后厨常态化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苏小柳(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徐汇第二分公司未定期维护食品贮存设施设备案。2026年7月,该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恭城路160号2幢一层(L1)101室的“苏小柳”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经营场所内蒸笼台下侧冷藏冰箱和油炸炉后侧冷冻冰箱存在积霜情况。该单位系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案发后,当事人对冰箱进行清理除霜,及时整改。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警告行政处罚。案例警示,冰箱、冰柜作为餐饮服务核心食品贮存设备,其清洁、除霜、维护是法定义务,直接关系食品贮存安全,若维护不及时,极易引发食品变质污染等系统性安全隐患。通过本案的查处,让餐饮服务单位意识食品安全无小事,设备合规是食材安全的基础保障,摒弃侥幸心理,细化后厨管理,落实常态化的设备清洁、除霜、校验制度,从细微之处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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