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公布第七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以警示经营者合法经营。
上海市崇明县小杜小吃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该局在抽样检验中发现,当事人小杜小吃店对外销售的”手工牛肉“,实际是以低价猪肉冒充牛肉制作,构成食品掺假掺杂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行政处罚。本案属于网络餐饮食品掺假掺杂典型案例,反映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缺失,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本案的查处从严打击以低价原料冒充高价食材的掺假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餐饮市场秩序。同时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应杜绝以假充真行为,切实守护外卖消费知情权与食品安全底线。
上海宝阿姨餐饮有限公司对所售食品作虚假宣传案。该局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宝阿姨餐饮外卖店铺内所售的多款“牛肉菜品”,在品名中宣称为牛肉制品,但在商品详情里却标注原料为猪肉,实际也使用猪肉原料制作。当事人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行政处罚。本案属于网络餐饮领域虚假商业宣传的典型案例,反映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刻意弱化菜品关键原料信息,误导消费者。本案的查处进一步规范线上菜品名称与原料标注,推动经营者如实传递商品信息。同时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摒弃投机取巧的营销方式,恪守公平竞争原则。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山山餐饮店未履行禁烟管理职责案。该局在对网络餐饮单位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山山餐饮店经营场所存在消费者吸烟情形,但未见工作人员劝阻。当事人行为违反《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吸烟条例》第九条第(五)项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行政处罚。本案属于经营性场所控烟履职不到位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餐饮经营者控烟管理松散,主动劝阻意识薄弱。本案的查处明确禁烟场所现场劝阻的法定责任,压实经营主体管控义务,警示经营者常态化落实控烟举措,共同筑牢公共场所健康防护屏障。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执法。同时呼吁网络餐饮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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