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正阳 方绮)近日,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对重庆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私域营销虚假宣传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以“科普讲解+患者反馈”为套路,通过企业微信点对点向老年群体推送养生课视频,将普通口服液包装成“神药”对外销售。
点对点推送,专盯老年群体
经查,当事人作为相关产品的实际推广方,从第三方劳务公司招募线上客服人员,利用企业微信架构,通过点对点方式向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推送“明医有话说”“五仙传医”“百岁之路”等系列宣传视频链接,推广销售龟芪参口服液、熊胆粉、龙血树叶粉、康欣口服液、五仙膏、益寿强身膏等多种药品及保健食品。当事人对相关电视台拍摄的原视频进行剪辑改编,加入产品推广、促销及“患者反馈”等内容,并加入一部分当事人自行剪辑制作的内容,用于宣传推广。宣传视频通过当事人管理的众多客服账号在企业微信中广泛发布,传播范围广、受众多。
“科普+反馈”套路化营销
该公司采用标准化、套路化营销模式,以“科普讲解+患者反馈”为核心话术:视频前期以专业科普、专家讲解的形式塑造权威形象、换取消费者信任,视频后期通过个别“患者”疗效的反馈和场外连线等形式,变相植入推广产品的疗效宣传内容,将宣称产品能治疗各种疾病的具体疗效融入患者自述中,夸大治疗功效,增强宣传内容的可信度与迷惑性。其宣传行为具有组织化、规模化和诱导性极强等特点,且针对消费者点对点推送,传播方式私密,主观故意明显,欺骗误导消费者。
话术包装下的虚假“神药”
一款普通口服液宣称可“一周改善、一个月消除症状、稳定指标、三个月拔病根、半年实现机体年轻态”,并与熊胆粉“科学配比”改善危急重症;宣称治疗多种眼病并降低心梗、脑中风、脑血栓等急危重症发病率;龙血树叶粉被吹为“千年龙血树叶”“结节病人的救命符”,称树龄均在3000年以上,但无依据,产品功能主治也未表明能治结节;五仙膏宣称可解决三高、心脑血管病、肠胃不适、失眠便秘、免疫力低下及各类老慢病;另有口服液以“神仙不老丸”销售,宣称预防改善心脑血管病、糖尿病、三高等多种疾病,并能化血栓、净化血液、扩张血管、“调节一切心脏问题”。上述部分宣传超出产品核准功能主治范围,存在夸大疗效问题。
该公司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夸大产品疗效、误导消费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据南岸区市场监管局介绍,这类私域营销点对点推送,传播渠道隐蔽,话术迷惑性强,辨别难度较大,老年人极易落入消费陷阱。提醒老年群众遇到健康问题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不要轻信所谓“养生神药良方”,相关经营主体须依法规范营销行为,不得虚假宣传、制假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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