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2026 年 2 月 25 日,内江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春雷行动 2026” 首批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威远县一家火锅店因经营不合格毛肚、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被依法处罚。
2025 年 10 月 23 日,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火锅店经营的鲜毛肚开展监督抽检,委托专业机构检测。结果显示,该批次毛肚五氯酚酸钠实测值为 6.1μg/kg,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 “不得检出” 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2025 年 12 月 11 日,执法部门对该店立案调查。经查,五氯酚酸钠为禁用物质,常见于除草剂、杀虫剂,可通过食物链残留于动物内脏。该店在采购涉案毛肚时,进货查验记录不完善,无法提供准确进货时间与供货渠道,存在明显食品安全风险。
该批次毛肚货值金额 481 元,违法所得 481 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
威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481 元,罚款 15000 元,罚没款合计 15481 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餐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食材;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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