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025-11-24 11:27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编辑:夏思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市场监管总局对原工商总局制定的《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51)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25—0151)印发给你们,供社会公众参照使用,请积极做好示范文本的推行工作。原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51)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10月31日

《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25—01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