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朱九根 记者张坤)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5〕23号)文件精神,吉水县坚持“预防为主、监管前移、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供给充足、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强化源头治理,消除生产环节风险隐患
加强生产指导与巡查检查。组织力量深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购买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执行情况。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规范限用药物使用。
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等标准化生产技术,督促生产者规范建立生产记录。加强对小农户的指导与服务,提升其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生产水平。
深化专项整治。针对节日消费量大、问题易发的重点品种(如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持续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严格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
落实产地准出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严格落实自检或委托检验制度,对出产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检测,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带证上市。
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入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索证索票(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实现来源可溯。
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对农产品运输车辆、仓储条件进行检查,防止运输过程中二次污染。
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
增加抽检频次与覆盖面。在节前和节日期间,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参数,有计划地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特别是对问题隐患较多的地区和产品要加密抽检。
提高抽检针对性。聚焦禁用药物、停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提高抽检的靶向性。
及时处置不合格产品。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要依法依规迅速查处,追根溯源,控制产品流向,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和通报相关信息。
加强宣传培训与消费引导
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安全用药知识、典型案例,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向消费者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辨识方法和维权途径。
倡导健康消费。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农产品,主动索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做好应急值守与舆情应对
完善应急预案。健全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
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舆情,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及时报告。
监测舆情动态。密切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舆情,及时核实、科学研判、妥善回应,防止不实信息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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