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醉蟹、醉虾这类生腌水产品如今在上海的市面上是否已经难觅踪迹?答案是肯定的。自2023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正式施行以来,餐饮与销售环节自行加工特定生制醉腌水产的行为已被全面禁止。在政府严格执法下,此类违法行为露头就被查被罚。
1月3日晚,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14个街镇开展突击“夜执法”行动,将生腌制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在虹桥镇一家海鲜大排档内,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多款违规自制生腌制品,目前相关违规行为正被取证调查中。
当晚,执法人员走进该海鲜大排档时,店内已有不少食客用餐。在凉菜展示窗口,执法人员发现生腌制品,菜单明确标注售价:醉蟛蜞38元/份、生蟹糊48元/份、醉蟹钳38元/份。均属上海明令禁止的自行加工生制醉腌水产。

现场检查
据门店负责人介绍,该大排档于2025年7月开业,自制生腌制品上架后销量比较可观。执法人员随后对后厨进行检查,在后厨冷柜中查获刚刚用白酒腌制完成的醉蟹。除醉蟹、醉虾,店内还售卖醉泥螺。负责人表示,该款醉泥螺为预包装食品。执法人员指出,食品生产企业正规生产的预包装生制水产品(如预包装醉泥螺等),不在禁止销售范围内,可正常流通,店主若能提供完整索证索票等相关证明,且产品符合上海市相关销售规定,该商品不列入查处范畴。

生腌制品
除违规自制生腌菜品外,执法人员还在检查中发现多项食品安全隐患:一名厨师的健康证已经过期,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名工作人员停止从业;后厨存在天花板掉落未及时修补、厕所与后厨区域距离过近、生食间与凉菜间混用、工作人员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不明确等问题。针对上述违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后续处罚。
在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店内所有自制生腌菜品作下架处理,并当场擦除菜单上的违规菜品信息,同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销售与餐饮服务环节,严禁经营自行加工的炝虾及生制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醉泥螺。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上述禁令的核心原因是,虾蟹类水产品的寄生虫、致病菌感染率较高,生食此类食材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风险。而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常用的糟醉、盐渍、腌制等工艺,通常无法完全杀灭寄生虫与致病菌,难以保障食用安全。”
需要特别厘清的是,此次禁止的“醉制水产品”(含炝虾、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醉泥螺),特指在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中,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原料,直接采用糟醉、盐渍、腌制等工艺处理,且不经过加热熟制,直接供消费者食用的水产制品。但两类产品不在禁令范围内:一是将水产品先加热熟制,再进行糟醉、盐渍、腌制处理的制品;二是由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生制水产品。这意味着,餐饮门店若要销售“醉制水产品”,可选用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生制水产品作为原料,但需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做好食材、料汁的储存工作,确保原料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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