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程伯全)近日,记者从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该局针对市场监管领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制定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内重大违法线索,经查证属实结案后将给予举报人相应的资金奖励。
《办法》聚焦民生领域,重点对“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再亮“利剑”,明确了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金额等问题,通过鼓励社会监督,推动社会共治,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底线。
《办法》将奖励范围锁定为“重大违法行为”,即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奖励范围需同时符合相关情形,如违反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经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需要给予举报奖励等。
该《办法》根据举报事项是否存在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以及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程度,将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明确三个等级举报奖励的具体金额分别为罚没款的5%、3%和1%,最低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和1000元。
同时,《办法》对“举报人”定义清晰、权责明确,明确有权利申请举报奖励的举报人“应当为自然人”,并列举排除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具有法定监督、报告义务人员,侵权行为的被侵权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实施违法行为人(内部举报人除外),有证据证明举报人因举报行为获得其他市场主体给予的任何形式的报酬、奖励的”等不属于应予以奖励的举报人。
据悉,市民可采取拨打12315电话和信件邮寄两种方式进行举报,邮件地址为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竹海大道747号。实名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确定举报密码和有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