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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倒计时 认缴出资过渡期即将到期

2026-07-10 13:16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袁梦葳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要求,2024年7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存量公司调整出资期限设置为期3年的过渡期。若出资期限超过法律规定,请在2027年7月1日前合规调整。

一、调整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股东最晚出资日期不得超过2032年6月30日,超期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调整。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全额缴足认购股款。

二、如何办理

1.如何调整。

可通过实物、知识产权、股权等非货币方式出资。

可通过减资、股权转让等方式减轻实际出资负担。

2.办理渠道。线上或线下均可办理。

线上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在“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模块进行办理。

线下到所属登记机关政务大厅窗口进行办理,并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注册资本变更证明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

三、信息公示要求

公司调整股东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或调整发起人认购股份数等,应自相关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相关法律后果

1、逾期未改正将被特别标注并公示。公司未按有关规定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2、依法予以处罚的情形。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未按有关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股款,或者公司未依法公示有关信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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