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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三管齐下”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见成效

2025-07-15 16:48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卢妍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谭孟)近日,重庆市垫江县市场监管局“三管齐下”全面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全县肉类食品安全隐患,采取"源头管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治理模式,全面规范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已检查相关生产经营主体1675家次,组织监督抽检355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4起,其中,肉及肉制品案件12件,抽检肉类产品114批次,合格率达99.12 %。

一、统筹部署明责任,多方联动抓落实

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垫江县食药安办牵头出台了《垫江县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的整治方案》《垫江县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八项整治方案》《2025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任务清单》,成立领导小组,专班化运作,明确职责和任务,压实专项整治(主体、监管、属地和行业)“四方”责任,以“时、度、效”多维度落实好集中整治。

宣传矩阵同频共振。通过“政务+媒体”深度融合,联合县公安局发布《致全县线上线下肉制品生产经营者的提醒告诫书》《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线索公告》,通过平安垫江、融媒体等线上渠道和在农贸市场张贴海报等线下宣传,让“垫里食安”品牌产生能级效应。牵头召开“发言人来了”垫江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新闻发布会,人民网、华龙网等各类媒体宣传报道15条次。

高频调度有力有效。局党组书记既挂帅又出征,县局党组围绕《整治清单》确定的任务,一月一专题,点评调度、推动重大问题解决;分管领导围绕整治突出问题,一周一研判,整合力量、协同推进。截至目前,县局党组会专题调度3次,解决肉及肉制品快检试剂购买等具体问题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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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机制强监管,数字赋能提质效

建立队伍培优机制。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由县局审核、培训、考核,组建食品检查员队伍,10个市场监管所人员共计16人通过考核,全部纳入食品生产检查员库,着力破解监管人员在专项整治中的“本领恐慌”。同时,从优化队伍配备、优化协管区域等四个方面创新食药协管员管理新模式,形成县乡村三级贯通、全域覆盖的食品药品安全基层监督治理体系。

建立数字监管机制。坚持“线上瞄靶、线下打靶”,2000余家肉类生产经营主体入驻“阳光餐饮”“阳光工厂”,700余家AI摄像头覆盖700余个关键点位1400家肉类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阳光码”“溯源码”和“渝猪码”,推动肉类产品实现全过程追溯。实行“非现场”指导+科所双线联动模式,降低企业合规经营成本,弥补监管人员不足等短板。

建立风险研判机制。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等部门建立“检查—整改—复核”闭环管理机制,重点对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风险以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进行研判,开展全县猪肉定点屠宰企业集中约谈和风险研判1次,梳理风险隐患3个,加强对肉制品全链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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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控风险抓源头,重拳执法保安全

关口前移源头管控。组织执法力量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餐馆、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对行业经营主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联合组织从业人员专题培训4场,覆盖全县生产企业、大型商超负责人,农贸市场、生产加工小作坊、家宴经营人员425人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重心下移综合施治。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对冷库、校园食堂、屠宰场、食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场所开展暗访摸排,深挖线索源头。截至目前,开展联合执法5次,累计突击检查校园食堂、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30余家、禽畜屠宰点2处。同时,注重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印发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制度3个,完善了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监管下沉违法严惩。采取“穿透式监管”模式,从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三端发力,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期间,已对全县相关生产经营主体1675家开展了现场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4份,共处罚没款8.6万元,收缴假冒伪劣食品69.7公斤。其中,肉及肉制品责令整改12户,肉及肉制品罚没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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