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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与河北保定建立食安协作监管机制 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2024-03-27 17:34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魏梓濠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黄汇雨 刘英敏) 为持续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进一步促进北京丰台、河北保定两地交流协作,近日,河北省保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第二届北京新发地春季种业博览会暨环京农产品服务保供发展大会开幕式上与丰台区食品药品委员会安全办公室共同签署《区域食品安全协作监管协议》。

本次《协议》的签订是丰、保两地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构建京津冀区域协同监管新格局的有益实践和探索,丰、保两地经过政府部门、基地、市场的多次调研和论证,建立了“五互认一退出”区域食品安全协作监管机制,并在《协议》中予以约定。面向丰台区市场,由保定市的优质基地(厂家)为丰台区市场供应安全、放心、优质的食品,两地实行“五互认一退出”,保障优质食品安全、稳定供应。

执行标准互认。双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为基础,产地监督基地(企业)生产供应,开展源头监管,销地为符合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产品入市畅通渠道,提供便利,做好服务。

产地确认单互认。对经营状况良好,能够持续提供优质食品的基地(企业),提供入市、经营、注册、宣传等系列便利服务,帮助优质基地(企业)与销地市场进行对接,便于产地及时组织种植、生产等经营活动。

检测结果互认。产地确认的基地(企业)到达销地市场,通过小程序提交食品检验报告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明》进行入场预约。销地市场实行便捷进场查验,销地对产地确认的食品免于日常监督抽检。

执法协作互认。产销两地食安办对违法线索实行互认互通。开展协作监管,必要时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难点问题。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机制,共同保障重大活动食品质量安全。

数据信息互认。双方共同推动信息化平台互联和数据共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相关食品信息进行采集和共享,共同推动食品信息全程可追溯。

不合格退出约定。双方通过日常监管,对经营情况异常或产出食品不合格的基地(企业),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不良影响的基地(企业)进行退市处理。